阿木拿过合同一看,那是一份临时工、试用工合同,月薪只有三百元人民币。马上警觉起来,提出质疑:“我是1968年上山下乡知青,虽然工作调动多次,但每次调动手续都清清楚楚,连续工龄已近三十年,从你们这里外派香港时,是经省交通厅批文以部门经理(科级)干部级别出去的,五年过后,回来变成试用工、合同工、临时工了?”
“当然,你可以签不固定期限合同,但你不打算调走了?打算在这一辈子了?公司正在申请破产程序,公司改革更名为股份制后,老板有权决定你的去留——在岗、待岗还是下岗。公司现在人去楼空,除了正副总和几个管理人事、船员的人员外,大多数人都已下岗,每月生活费三百元,你考虑签还是不签,签哪一种,再来找我吧。”管人事档案的官太孙大姐说。
几天后,阿木审时度势,眼下正是改革开放发生大阵痛的形势。香港离九七回归已近,海南驻港两大机构华海和南珠已全面撤离;国内,许多国有企业搞计划经济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资不抵债负债累累而纷纷破产。例如,省轮船公司换汤不换药地更名为“海南国际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即便是硬贴上“股份”的标签,也改变不了计划经济造成破产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