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您交给这个秘书时,办公室还有其他人在场吗?
胡:还有两个秘书,或者是职员。
岳:这两个人的名字知道吗?
胡:弄不清楚了,当时乱得很,谁还去想这些。
岳:您将箱子交给这位女秘书时,有没有签个字什么的呢?
胡:没有。
岳:这么大的事,您怎么没有亲自交到博文手上,交给他的秘书怎么也没留个字据什么的呢?
胡:我送箱子去博文办公室时,博文不在,或者是在,正要出门,打个照面就走了。再说,那个时候的中国人在协和医学院就是个打杂的,根本没有人看得起你,就像现在中国人到了美国一样,或者说就像你们山东老家那个村的农民到了北京一样,根本没有人瞧得起你。既然人家不把你当回事儿,你还要自己“跳出来”,要立个什么字据。这就如同一个打扫卫生的小民工,对北京市市长陈锡同还是什么人说:你这个小卧车是用纳税人的钱买的,我也有份,当然可以坐坐。我现在跟你立个字据,看什么时候你坐,什么时候我坐?要是这样的话,我想这个小民工可能要在三个地方待着:一个是在他租住的小平房里或在街头待着;一个是在东郊精神病医院待着;一个是在监狱里待着。那时中国人在协和的地位与这个小民工是一样的,甚至还不如,情况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