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学习方法
孔子讲学图
孔子对于求学的方法,归纳与演绎二者并用。归纳法即是他所说的一个“学”字,演绎法即是他所说的一个“思”字,“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谓之学思并用主义(《论语·为政》)。“一事不知,学者之耻”一句俗语,正合孔子的求学主张。凡日常生活的一切事物与知识,我们全应知道,全应学习。但那些事物和知识不必全是能够施诸实用的,我们须用归纳法归纳起来,抽出它们的共同点,或有用之点,作为我们应事的标准,所谓“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宇宙间的事物无穷,若要件件学习,似嫌笨拙,所以于力学之外,须加上一半思考的工夫。用思考的工夫,任意抓住一件事物的要点,根据这个要点可以推论一切事物均有与此相同的属性,谓之推理作用。他告曾子及子贡二人的“一贯之道”,就是这种推理作用。[4]有了推理作用,“闻一可以知十”(《论语·公冶长》),“举一可以反三”(《论语·述而》),“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