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僧道。欧洲教会的牧师、神父,有的人认为是国家的蛀虫(亚当·斯密就持这一观点)。到近世,革命屡屡发生,他们的特权也被取消跟平民等同,之后欧洲的局面稳定下来。即使如此,欧洲教会虽然有名无实,但毕竟名义上还是为了引导人向善,而中国的僧道,既无名也无实。
(五)纨绔子弟。西方人养育子女,养育到他们接受教育的年龄,便让他们到学校接受教育,学有所长,以便日后他们走上社会能够自食其力。父母的责任,就是这些。等到子女能够自谋职业,独立生活,便让他们出去自己找地方住。将来父母的遗产,是不是要留给子女,子女也不知道。所以有钱人家的子弟,都断了依赖根性,不敢托庇前人的余荫混日子。中国的情形却不是这样,家里有几亩薄田,子弟就骄奢淫逸,整天混日子啥事都不干。而豪宦富商的子弟,就更不用说了。同时中国人又把几代同堂、不分家产当成盛德,往往有一家人口达百数十人的。假使这户人家有万金家产,那么这百数十人中的女人、孩子,就都忘乎所以:“我们家,家产万金!”却不想一想,这万金家产,百数十人平均下来,各人所占,能有多少?但这百数十人,都照着家产万金的标准买东买西,而对于家中的生计,不负半分责任。我看到的所谓有钱人家,所谓名门望族,像这种情形的比比皆是。也不必单说有钱人家和名门望族,就拿普通家庭来说:大概一家里面,创造财富的不过一两个人,而消耗财富的动不动就十几号人。凭一个人的资本、劳力养活自己,即使能力中下等,也不至于解决不了温饱,但是如果凭一个人的资本、劳力要养活十几号人,即使浑身能耐也力不从心!没办法不得不每年贴补老本供一大家子消费,这样下去最终肯定陷于穷困。我国国民的总年产值,之所以不能多拿出来投资用,主要原因不能不说是由家族制度不合理造成的。所以老话讲:“富不过三代。”假使能善用财富,那么即使十代百代也不成问题。创造财富的就一个人,而消耗财富的达一百人;创造财富的人一天挣的,而消耗财富的却当成一百天花。即使有巨额老本,又怎能够坚持到下一代?西方国家的法律之所以侧重保护富人,是因为富人为国家积累资本。积累得越久,那么资本的数额越大,投入资本兴办实业,创办者和工人都获利,而国家的资产也年年递增。中国却是,穷有世袭,而富没有世袭。这也是资本消耗的最明显结果,而造成这种局面的首恶就是纨绔子弟。纨绔子弟真是国家的大蟊贼!不过话说回来,追本穷源,罪责也不专在纨绔子弟,他们的父兄也有责任。当父兄的,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被子弟白吃白占了,同时自己又剥夺了子弟自食其力的机会,眼睁睁看着他们变成混吃等死的废物!真是愚蠢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