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是中华民国的创立者,在其成长与革命生涯中,曾长期驻留于西方,耳濡目染于西方民主制度,认为“民主主义为世界自觉国民信奉之正义,议院政治为近代国家共由之正轨”,故其毕生致力于在中国建立完善的共和民主制度,欲“纳举国之人于法轨,以自进于文明”。孙中山视民主法治为建国目标,认为“约法为民国命脉,国会为法律本源。国会存,则民国存;国会亡,则民国亡。……民国精神既在于斯,则拥护民国之志士仁人,更应以此为唯一之标帜。”故其在段祺瑞决定另行召开国会、另立政治架构之际,毅然以“护法”为号召而南下广东,在“二次革命”和“讨袁护国”后重新踏上革命征程。以孙中山的政治地位、资历和显著的影响,他本可以元老身份安享生活,但却不辞辛苦,奔走各地,孜孜于共和民主事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国政治的进步,也确实以其影响而有相当的号召力。但孙中山面对的民国政治现实却是“官僚得志,武人专横,政客捣乱,民不聊生”。孙中山既无有力之组织,更无实力之武装,也没有提出可令广大民众为之努力奋斗的政策主张,只能周旋于实力派之间,借重他人之力,甚而其努力维护的旧国会,亦未必在政治上追随于其后,故其在政治上屡屡受挫实非意外。此次孙中山南下广东领导护法,为时不到一年,实际成效有限,最后仍为地方实力派排挤,致其有名无实,确令其对政治现实颇为失望。有言“去粤日久,有同寄寓,军权吏治,失所挟持,所以直任而不辞者,既恃公理,亦恃大多数之后援耳。艰难支撑一年之久,孑然无助,徒为亲厚所痛,仇雠所快,终至于解职以去”;并责地方实力派“所谓护法,恒与文异,始不过徒饰护法之词,未尝以一纸书为国会谋恢复。……迹彼用心,只欲分中央专制之权,俾彼得专制于二三行省。”但孙中山的可贵之处恰在于,他并不为一时失败所挫而放弃斗争,他始终追求其服膺之理想与信念,故其明白声明,自己的“救国主旨,未尝或息。……近虽屡遭挫败,而得百折不挠。”值得注意的是,经过此次护法的挫折,孙中山“益感救亡之策,必先事吾党之扩张,故亟重订党章,以促党务之发达”,因此而有1919年10月重新改组中华革命党,成立中国国民党之举。
相关影视:橘子影在线观看